close

中國時報 2011.05.11
【B02版+沈婉玉/台北報導】

 不少「富爸爸」利用信託方式,將股息贈與子女,只需以股票面額計算郵局複利申報贈與稅。但陸續被國稅局查出後,這些富爸爸早在信託契約簽訂前就知道獲配股利金額,卻利用信託手法避稅,被國稅局以「實質課稅」原則補稅及處以罰鍰,引起反彈。財政部上周五發布解釋令,同意舊案只補稅不罰。

 股利要列入所得課稅,但採用股票孳息他益的信託方式,在股利發放不明確時,只以股票面額計算1年期郵局定期複利,並據以課徵贈與稅。因此,不少富爸爸們都採用此種方式避稅。

 然而,不少富爸爸們經由股東會、董事會等管道,知道持有股票公司的盈餘分配後,才趕緊簽訂信託契約。採用信託孳息他益方式避稅。

 這些避稅手法,均被國稅局認為是逃漏稅,要依實質課稅原則,以股利實質發放金額補課所得稅與贈與稅。賦稅署官員指出,因過去贈與稅高達50%,如果連補帶罰,等於富爸爸們所獲配的股利,全部都要繳給國稅局,很多案件連補帶罰金額都高達上億元,引起很大爭議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陳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