輕稅簡政/降所得稅率、級距 380萬戶受惠
    2011/12/26    
【經濟日報/記者陳乃綾】

財政部長李述德上任以來全力推動「輕稅簡政」措施,有多項具體成效,包括調降綜所稅、營所稅、遺贈稅,以及今年5月報稅開辦稅務試算、電子發票等,提升企業競爭力,全民都受惠。本報特以系列報導方式呈現財部輕稅簡政的成果。

 

建國百年,財政部為簡化稅政,推出多項綜合所得稅改革,最受矚目就是調降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前三級稅率、調高課稅級距金額,減輕民眾繳稅負擔,全國共有380萬戶因此受到稅率、級距雙降稅好處。

去(99)年申報98年度綜所稅,適用的課稅五級距稅率為6%、13%、21%、30%、40%。財政部去年修法,將綜所稅前三級稅率各降一個百分點,後兩級高所得者稅率維持不變。因此今年開始,五級距稅率分別為5%、12%、20%、30%、40%。

政府同時也將課稅五級距的課稅金額向上調整,調高金額從4萬元到14萬元不等。例如第一級5%的上限,從原本的41萬元調高為50萬元,第二級12%則增加4萬元為113萬元。

以所得淨額落在45萬元的民眾為例,往年因為高於41萬元須使用第二級稅率(13%),繳給國庫將近3萬元的稅;但以後因課稅金額提高,可適用5%稅率,只須繳2萬2,500元。

適用5%到40%不同稅率的家庭,減稅幅度約在1.8%到17%間,所得愈高的民眾,可以享受的減稅幅度也愈低。

第四級、第五級的高所得者稅率,雖維持30%、40%不變,但因所得稅採累進課稅制,前三級距稅率調降也會局部反映在高所得民眾,降稅幅度約1.77%。舉例來說,個人所得淨額為500萬高所得民眾,98年度與99年度雖都適用40%稅率,但98年度要繳128萬元,99年度則只要繳122萬,可省5萬多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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