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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光企業於21日下午在該公司會議室,與十家參貸銀行簽約,完成三年期、新台幣5.8億元的聯合授信案。
此次聯貸案獲得十家銀行的積極參貸,除主辦銀行大眾商業銀行外,包括台灣銀行、中國信託商業銀行、土地銀行、彰化銀行、臺灣企銀、安泰銀行、萬泰銀行、板信商業銀行、台中銀行等國內行庫皆共同參與。
此次聯貸案資金,將用以償還福光企業短期負債建立長期資金,並募集信用狀額度提供一般營運所需,藉由此次聯貸案的成功籌組,對公司的資金運用效益有相當的助益。

<摘錄經濟> 2011/06/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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