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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2-01-30 中國時報 黃如萍/台北報導
  •  ▲2月1日起小客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,違者最高可罰6千元,4歲至12歲兒童,則考量需購買輔助坐墊,宣導期增加6個月,8月1日才會開罰。(方濬哲攝)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   過完年,搭乘小型車的行為習慣要注意了!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,後天(二月一日)起執法取締,最高罰六千元,民眾不論是開車,或坐在車子前座、後座,一律都得繫安全帶;執法將以路檢為主,不採拍照自行舉發,民眾停等紅燈、通過收費站等減速或停車時,員警將會抽檢。

         民眾搭乘小型車若未繫安全帶,一般道路違規罰新台幣一千五百元,高、快速公路三千至六千元。新法上路,勢必一如過去騎機車帶安全帽的措施,將徹底改變國人搭乘小型車的習慣。

        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,小型車後座旅客若未繫安全帶,處罰對象為駕駛人,但旅客若是搭乘計程車,則以貼紙取代計程車運將善盡告知之責,旅客未繫安全帶將罰旅客,所以,民眾搭乘計程車還是乖乖自己繫上安全帶!

         未取締開罰前,許多車主為省事或便於後座者搭乘,習慣將後座安全帶「藏」置於後座椅下方,陳彥伯表示,趁著宣導期的最後兩天,車主最好把安全帶找出來,試試看,免得周三新法上路時措手不及;一般小型車,後座應該有三組安全帶。

         小型車強制繫安全帶是指含駕駛九人座以下的自用、營業或租賃小客車、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;根據交通部統計,至去年底止,國內小型車達六百萬輛次。

         交通部及警政署將聯手於明(卅一)日北、中、南同步執法大會師,宣告新規範,並舉行執法實景演練。

         陳彥伯也強調,小型車後座旅客強制繫安全帶的執法,係以勸導為主,非取締處罰,如果民眾未依法繫安全帶,發生事故時若不幸被拋出車外,則必須負擔未善盡保護自己之責,不利自己的車禍事故責任判定,「搭車不論坐在前後座,為安全也為荷包,還是繫上安全帶為宜」。

        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執行秘書謝潮儀表示,小型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,二月一日起,將先以十二歲以上的成人為執法重點,至於四歲至十二歲或體重十八公斤至三十五公斤以下的兒童,則因考量家長需購買輔助坐墊,因此,宣導期增加六個月,今年八月一日才會加入開罰對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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